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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 压紧压实“关键少数” 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2-06-11 12:51:39 作者:admin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在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一月一支部”对标监督活动,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系统各直属单位、纪检机构、机关纪委对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进行监督,重点检查党委书记是否及时研究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分管领导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是否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党支部165个(次),发现问题398个,向3个单位党委发出书面提醒、提示,开展集体约谈2次,约谈提醒党支部书记45人(次),通报检查情况2期,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以“小切口”压紧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

  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问题多发、腐败易发,联合驻在部门专治办、建管、质安等业务部门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深入石嘴山、吴忠、中卫市及辖区,对赵家沟苦水河大桥项目、吴忠危桥改造项目等11个项目12个标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了项目合同执行、重要人员履约、施工安全质量、农民工管理、疫情防控管理等情况,及时指出发现问题。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项目招投标管理、履约管理等问题,向驻在部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和宁夏交通学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其规范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向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2件,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人员、质量等标后履约监管力度,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6/t20220608_556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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