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阿克苏地委批准,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对阿克苏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原支队长宋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铮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以个人和亲属名义违规入股经商;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宋铮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地区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地委批准,决定给予宋铮开除党籍处分;由地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