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宁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专责监督,统筹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发挥协同作战,实现优势互补,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推动构建“四项监督”网络,提升监督质效。强化职能科室联动,由党风室牵头,协调融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机构监督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联系会,对案件查办审理、专项监督、党风政风分析、信访举报分析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实现工作信息互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引导作用,把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工作汇报、督促落实范围,通过派员参加巡察意见反馈会等方式,强化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室组协作、组组协作、片区协作”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片区协作组,“室组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委机关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片区协作组共同审查调查疑难复杂案件,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功能,整合人员力量,把派驻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干部补充到巡察工作中,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重点、专项治理纳入巡察工作计划,对住建、发改等5个部门进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将发现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通报。深化运用“大数据”平台,依托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和“杞乡清风”大数据平台,精准比对数据,将发现问题及时向巡察组反馈,提供负面清单63条。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坚持把做实政治监督作为监督贯通融合的“纲”,围绕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围绕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治“四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矿山治理等专项监督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会商会办、定期评估、联动落实的监督机制,形成有序衔接、环环相扣的监督闭环。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110余条,形成监督专报11期。建立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等协同机制,强化财政、审计、人大监督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运用,2019年以来,审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联合统计、民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县托管养殖、村监会履职、提级监督村运行等进行蹲点调研、体验式监督,对发现“三资管理”、民生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县财政部门对接,核实原因。
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带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紧紧扭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牛鼻子”,协助县委制定印发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6类43项责任压实到全县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方案》,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57份,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扛在肩上。压紧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梳理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述责述廉责任清单、开展党内谈话责任清单,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谈话190人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坚持把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开展述责述廉,组织部门(单位)和乡镇7名“一把手”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县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点评,并及时对意见建议进行反馈,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2021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开展述责述廉150余次,提出质询意见建议230余条。同时,注重述责述廉结果运用,将述责述廉情况纳入“一把手”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宁县纪委监委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