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省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的澄清正名会议上,干部王某某终于卸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嵩明县纪委监委当场宣布,经查证“举报不实”,为其澄清正名。
嵩明县纪委监委多次接到群众检举控告该县文化和旅游局干部王某某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经初步核实,所反映问题均失实,但检举控告对王某某及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客观公正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当面、书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正名,为敢担当作为、勤政廉政的党员领导干部撑腰鼓劲。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37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2022年1至5月,已为100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及时主动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的同时,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划分错告和诬告性质,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协调推进,对无事生非、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恶意中伤等恶意举报甚至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倒查程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同时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利用网络公开监督平台,引导群众从“我要举报”向“我会举报”转变,防止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此外,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多措并举,系统施治,厚植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沃土。安宁市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安宁市干部干事创业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细化干部尽职免责情形、工作流程、机构设置、办理时限以及尽职免责认定结果的运用方式,进一步明确免什么、怎么免、免后怎么办。盘龙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尽职免责试行办法,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富民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暖心回访机制,实践运用“四评”机制对澄清对象开展回访评价,注重跟进了解澄清对象的后续思想、生活、工作状况,让党员干部真正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通过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鼓励干部满怀激情地投入到干事创业的热潮中。”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权利的原则,协同推进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澄清机制,释放“扶正祛邪”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李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