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可以办理审批手续,家里唯一的房子保住了。”家住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赧亢村八邱田组的赛大姐向前来回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今年3月,该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自然资源局巡察发现,2020年7月以来,该区涉及未经审批的建房9宗,其中8宗已经依法拆除,但剩下的一宗却未能拆除,这到底是整改不到位还是另有难点?带着疑问,巡察组来到未拆除房屋的赛大姐家进行走访。
“我们是区委第二巡察组的,您知不知道您家的新建房没有办理过相关审批手续,这样私自建房是违规的?”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向赛大姐询问。
“我知道,但我也有难处。请你们帮我想想办法,这是我唯一的住房了,如果拆除了,我就没有家了。”赛大姐说,两年前她家因为地质灾害才从赧亢村外寨组搬到了这里。
为了调查清楚具体的情况,巡察组分别前往潞江镇政府和赧亢村村委会进行走访和查阅相关台账,终于找到了原因。
原来,2020年9月,赧亢村出现连续强降雨,赛大姐老家房后30米处发生了山体滑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时赛大姐家不属于建档立卡户,没有相应的搬迁救助政策,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劝导下,赛大姐全家搬到了亲戚家中借住。潞江镇政府也通过协调,帮助她在易地扶贫搬迁点附近找到了一宗土地为其建房进行安置。但赛大姐不了解建房政策,未经审批便在镇政府的规划地上私自建了房。潞江镇政府发现该行为后,责令其停止建房。得知此事的赛大姐立即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但时间一长,工作人员就把此事搁置了。
住房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问题了解清楚后,区委第二巡察组立即召开分析研判会,督促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压实工作责任,将赛大姐建房指标纳入2022年第二批农户建房计划,切实解决其住房问题。同时,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在处理群众问题上作风不实的问题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加大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力度,尽快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通讯员施荔潇段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