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盐池县委巡察工作把开展“一抓两整”(即“抓乡促村、促整乡推进、促整县提升”)创建行动情况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察切实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农村党建工作质量,为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细化监督重点,对村监督“量体裁衣”。县委巡察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巡乡带村”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新举措,通过前期调研、征询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一步将巡察村级党组织“三个聚焦”清单细化为20个监督要点、94个问题表现形式,特别是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的监督点更加明确,使村(社区)监督重点更加聚焦、更接地气。
深化举一反三,对村巡察“扭住问题”。十四届县委巡察延伸巡村(社区)119个,对46个村(社区)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741条,巡乡带村(社区)27个,发现问题146条,共移交村(社区)干部问题线索16件,处理16人次,收缴资金5.9万余元。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近几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易发等情况,统筹推动相关部门补短板、强弱项,集中建立健全30余项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制度机制,开展4批次专项督查检查,促使惠民富民政策切实落地见效。2018年,巡察大水坑镇期间,县委巡察组认真了解后锁定该组村干部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线索移交司法后1名村干部被依法判决,该案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警示教育作用深远。
补牢制度漏洞,对村巡察“系统诊疗”。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从管党治党和体制机制角度分析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发出巡察建议书,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和制度设计,出台盐池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县纪委监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易反复问题,向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县委组织部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特别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村(社区)后备力量短缺问题,县委组织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党校、高校、企业”三位一体全方位培训模式,对148名村级后备力量进行集中培训;结合“七一”“5+X”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乡村振兴示范点进行专题学习,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完善网格化服务体系,配套相关制度和设施,全面提升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县委巡察工作聚焦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不强等痼疾开展监督,推动村两委班子、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聚了民心、聚了合力,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盐池县纪委监委卜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