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各地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摆在重要位置,组织老干部工作者和广大老同志原原本本学、深入领会学、持续反复学,立足实际,系统性、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
涪陵区:出台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在干部临近退休前,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与退休干部进行一次退前谈心谈话。为退休干部举行荣誉退休仪式,发放包含老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老年大学课程介绍、便民服务知识等内容的《退休干部服务手册》。建立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为老同志的联络员,到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举办新退休干部读书班,围绕政治理论、保健知识、心理调适等内容进行辅导,帮助老同志科学规划退休生活。
北碚区:区委老干局将《意见》精神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原文、讲体会、写心得。制作《意见》宣讲课件,录制宣讲视频,开展推送学习。制定38项具体工作内容的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干部光荣退休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将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年底党建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年底述职和民主评议。
沙坪坝区:将《意见》作为全区老干部工作人员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全区老干部工作者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全覆盖。对落实《意见》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制定示范党支部创建的方案,以创建工作引领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大调研,为下一步推动《意见》精神的落地落实奠定基础。
南川区:制定《南川区关于强化党建引领精准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若干措施》,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履行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办好为老服务民生实事,解决好老同志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南川区离退休干部“银发人才”队伍专家信息库,命名“十星”银发先锋。加强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人财物等方面得到及时保障。
开州区:组织200多名老同志、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意见》精神,对做好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开设《意见》精神线上学习专栏,局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单位宣讲《意见》精神。持续打造“党建带关建”“双青平台”“老税官工作室”“同乐议事亭”等一批特色党建品牌。
巫山县: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学习了《意见》精神,县老干部事务中心召开了由中心干部职工和社区老干部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学习会。利用“巫山县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片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座谈会传达了《意见》主要精神,让老同志们深刻领会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
市人力社保局: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意见》精神。局直属机关党委召开局属事业单位、局管企业离退休党建工作座谈会,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内容。成立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联合党支部,实现11个局属事业单位全覆盖,采取“轮值支部书记工作法”,创新开展退休党建工作。深化“老干部党建小助手”党建品牌成效,推进离退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局系统老干部工作者、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准确把握特点和规律,守正创新、主动作为,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筑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战斗堡垒。把《意见》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让老同志切实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市经济信息委:建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及时将党性强、威信高、经验丰富、乐于奉献、身体较好、相对年轻的老同志充实到支部班子。每年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委成员参加的党务专题培训、党建工作会议。建立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谈话制度,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6部分16条,从“突出政治功能、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用心用情服务、发挥优势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就做好市检察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