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东县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管理监督干部、评鉴人才和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是抓日常“管”。全面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履行查阅、借阅档案使用程序,对各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查阅档案、移交档案材料等方面流程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要求各单位移交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三龄两历”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档案专审信息一致。全年共提供576次干部档案查阅和52卷干部档案借阅;按程序转出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干部人事档案689卷,转入23卷档案,严格履行程序,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有迹可循。
二是抓信息“新”。县委组织部对干部档案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并安排专人核实处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将收集到5000余份零散材料整理归档。
三是抓任前“审”。认真贯彻落实“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凡审必严”要求,对435名(其中提拔76人,进一步使用42人,职级晋升78人)干部进行了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
四是抓专项“核”。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衡东县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组通〔2021〕22号)文件,逐步开展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和县卫健局三个管档单位就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参与督查。
目前,2151卷档案已完成初审、复审和组织认定。对新进公务员和“五方面”比选入围人员等39名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认定,做到了审核认定的意见依据明确,认定结果内容真实、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