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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五步工作法”规范退休人员管理

发布时间:2022-06-24 10:57:10 作者:admin   来源: 红星网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管理工作,严把“退休关”,娄底市娄星区全面推行审核、预告、谈话、办理、核查的“五步工作法”,从严规范、监督到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彻底整治“吃空饷”问题。

  严格审核,全面修正“底子”。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各机关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对工资系统内在职工作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工资信息等与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对、修正,做到系统录入不漏人、不多人,录入内容不缺项、不错项,做到底子清基础牢。

  精准预告,审定两张“单子”。严格落实退休预告制和即时停发工资制。各单位在每年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到龄退休人员名单分别呈报组织或人社审定,无到龄退休人员的实行“零报告”。经审定后,由组织部统一汇总函告区财政局备案。区财政局根据备案名单,执行在其法定退休时间的下个月停发在职工资的规定,非财政统发人员在职工资的停发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区财政局审核把关。

  分类谈话,卸下思想“担子”。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前谈心谈话制度。现任或曾经担任过正科级单位党政正职的,由分管联系本单位的区委常委组织谈话,区委组织部派人陪同谈话;其他区管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找本人谈话,谈话结果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在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单位组织做好退休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临退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思想疏导。

  及时办理,堵住时差“空子”。对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在该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下一个月15日前办结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逾期视为办理不及时,在全区月度讲评中予以通报扣分。对确实存在“三龄”时间质疑的情况,由本人在到龄退休前3个月提出申请,由组织或人社部门依规依程序进行组织认定后办理退休手续。

  定期核查,扎紧监管“笼子”。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单位建立日常管理台帐。区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人社、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落实情况开展季度、年度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检查结果纳入单位月度考评、绩效考核、个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确保从严从实从细把好“退休关”。

  (中共娄星区委组织部供稿)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2/14/13634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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