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近年来,宿州市砀山县委始终紧跟党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节奏,着力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落实巡察单机系统使用工作,做好巡察工作全流程“线上”投放,把系统使用贯穿巡察各环节,确保巡察过程规范、发现问题精准、巡察结果高质量。
搭建组织架构。成立由巡察办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巡察办2名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信息化建设小组,分别做好巡察办系统配置以及对巡察组的培训指导工作,各巡察组副组长牵头负责本组单机系统录入工作,审核把关巡察报送数据等,各组分别设一名信息专员,主抓巡察期间任务分配以及与巡察办对接联系等相关工作。
强化培训指导。建立巡察单机系统录入培训机制,每轮巡察驻点前2个工作日组织召开培训会议,巡察办信息化建设小组、巡察组副组长、各组信息员分别参加会议。同时,建立工作提醒和快速响应机制,巡察办信息小组按照巡察时序节点,及时提醒各组做好相应环节系统录入工作,并发挥中间枢纽作用,搜集组内“疑难”问题,向市委巡察机构请示后立即反馈巡察组,持续保障巡察单机系统使用规范、高效、快捷。
加强监督审核。巡察反馈后,巡察办信息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巡察组相关数据报送,对巡察基础信息、监督情况、信访件受理、发现问题线索和面上问题、移交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以及报送专题报告等方面进行逐一把关,确保系统数据与巡察报告、线索报告、谈话报告相关信息一致、无误。(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