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弟诉冯某梅离婚纠纷一案是20年前由清徐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的一起普通民事案件。案件虽小,却关乎老百姓的基础生活。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未对原被告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导致判决书错将冯某奴名字写为冯某梅,导致冯某奴无法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无法与现任丈夫申领结婚证、无法进行婚迁户口等,多年来给其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遂来到清徐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清徐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从档案局调阅复制了20年前卷宗,对案件进行了细致认真的审查,通过走访调研和详细询问,最终还原了上述案件事实,并于近日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说明了此案检察机关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法院裁定补正错误判决,方便当事人与现任丈夫申领结婚证和婚迁户口的监督意见。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承办检察官的汇报,就需要听证的问题提出了意见,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讨论评议,听证员对检察机关“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担当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清徐县检察院将立足案件事实,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法院裁定补正错误判决,持续跟进案件监督,确保案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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