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临汾某煤业公司“3.3”安全事故,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暨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会议,邀请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企业董事长、经理、纪委书记等参加。
会上,办案人员从事故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方面介绍了该案件相关情况,宣读了针对此事故检察机关提出的防范和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强化风险管控、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加强职工教育安全培训,吸取事故教训。涉案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事故后的整改情况,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安全意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就检察机关对相关人员施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表示感谢,要求涉案公司将整改要求落实到行动、体现在现场,相关企业以此为典型反面教材,真正开展一次安全整治专项活动。
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当场公开送达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表示会珍惜此次机会,改过自新,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严格要求自己。会后,相关企业向区检察院赠送了印有“秉公执法 公正廉明”的锦旗表示感谢。
尧都区检察院将继续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充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涉企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合规整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与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沟通协调,提升监督评估专业性,确保合规整改取得“真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1/t20220119_35334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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