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一行来到乡宁县光华镇某村,入户回访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唐某某和许某某,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并与乡镇、村委干部召开座谈会,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唐某某和许某某系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的两名被害人家属。这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且没有民事赔偿能力,两名被害人家属无法获得民事赔偿。承办检察官来到两名被害人所属村委调查核实、了解情况,经查两名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两名被害人家属各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其家庭早日走出困境。
今年以来,乡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政策,不断加大对贫弱者的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向5名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供帮扶救助,共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为救助申请人缓解了经济困难,用司法力量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1/t20220107_3522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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