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事故前的隐患,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监管‘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5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受段文龙检察长委托,代表省检察院,向省应急管理厅吴忠华厅长送达了关注安全生产、助力社会治理提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双方就如何加强协作,进一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问题开展了坦诚深入的交流。
今年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分析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监管部门、回访事故企业等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八号检察建议”,并抄送十一个有关部门,旨在共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检察机关携手行政机关服务大局、心系民生的又一有力举措。
省应急管理厅对八号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吴忠华厅长、孙兆贤巡视员召集厅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上,阎兴振副检察长表示,安全生产关乎政治、关乎民生、关乎稳定、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是检察机关、行政监管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要把它做成民心工程。通过办案促进安全生产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大力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体现了应急管理部门的担当,检政配合将形成更强整体合力。当前工作重点是落实落细举措抓紧推动,要建立沟通渠道、形成工作机制、找准工作抓手。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增强交流、增进合作,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河南检察力量和应急管理力量。
“这份检察建议胸怀‘国之大者’,问题分析透彻、案例典型突出、措施切实可行,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启示和指导意义,感谢检察机关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接到检察建议后,吴忠华厅长表示,省应急管理厅诚恳接受建议,下一步将立即行动起来,统筹谋划,对标改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提升。同时,将进一步与检察等司法执法机关通力协作,全领域覆盖、全流程监管,确保携手共促安全生产工作无缝行刑衔接,共筑我省安全生产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