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智能家居的普及,监控摄像头也越来越多进入家庭,它可以帮助远程看家、看店、看娃,提升了大家的安全感。然而,这些本为提升安全感的摄像头,却被不法分子当成偷窥他人隐私的“猫眼”。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获悉,常州经开区一男子李某,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在社交群与网友互相分享监控摄像头账号和密码,用来偷窥他人私密生活。
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关于非法监控他人生活的新闻。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李某在网上搜索添加了一些监控设备“资源”分享群。随后,按照群内“教程”和群友免费分享的用户名及密码,他通过手机APP登录查看他人监控画面,发现还能实现回放、下载、调节摄像头角度等功能。一开始,李某只是查看了一些公共场所的监控画面,但他渐渐觉得不过瘾,便开始与有着同样“爱好”的网友交换分享“资源”,又获取了一些位于更衣室、卧室等私密空间的摄像头账号,在手机上暗暗窥视他人的生活隐私。截至案发,李某手机中添加了共324个在线状态的监控设备。
“我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觉得很刺激。”李某到案后交代。2022年2月17日,经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本案中,李某盗取网络摄像头账号密码并进行控制的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同时需引起重视的是,李某登录控制的监控摄像头大多没有修改初始密码,不法分子只需掌握一定的设备信息和初始用户名密码等,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偷窥他人私密空间。
【检察官说法】
李锦涛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尽量不要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更衣室、卫生间、卧室等私密空间;在安装启用监控设备时,务必要了解清楚使用方法,启用后及时更改初始密码,设置为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组合的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及时升级补丁,避免家中摄像头成为别有用心之人偷窥隐私的“猫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