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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而不能正常上班,工资还要照发吗?
答案是,分情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1、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2、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3、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当参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支付工资。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编辑: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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