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放大,全屏观看更精彩
疫情期间,不遵守防疫规定,以买菜、探亲、看病等为由,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甚至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查验点,这样的做法可以吗?当然不可以。这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
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应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更为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寻衅滋事罪。
如2020年初,海州区徐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对所在村委会不满,多次骑电动车冲闯所在村的疫情防控卡点。采取扔铁叉、扔火把、浇汽油等方式恐吓、辱骂工作人员。后经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某某被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6个月。
检察官提醒,特殊期间如确有紧急外出需求,可寻求社区、公安机关的帮助,或者拨打12345市政服务热线,共商妥善的外出方案,请相信政府一定能够拿出最优解!
编辑:胡锡芸
推荐阅读:
【战疫普法】疫情期间不信谣、不传谣【战疫普法】疫情期间谨防交友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