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12月安徽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落实最高检、省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明显上升,办案质量稳中向好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966人,同比上升31.97%;不捕10290人,同比上升86.31%;不捕率为28.58%,同比增加6.4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64159人,同比上升8.96%;决定不起诉10714人,同比上升35.09%;不诉率为14.31%,同比增加2.44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危险驾驶罪15494人,同比上升20.55%;盗窃罪7687人,同比上升11.75%;诈骗罪4394人,同比下降15.34%;开设赌场罪4076人,同比上升27.57%;交通肇事罪3587人,同比上升19.81%。
从新罪名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有:袭警罪280人、催收非法债务罪60人、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35人、危险作业罪27人、高空抛物罪21人、妨害安全驾驶罪8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5614人,同比上升15.05%;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6%,同比增加2.08个百分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5011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2149人,占提出总数的84.1%,同比增加22.9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3%,同比增加1.41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2316件,同比下降12.11%;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888件,占监督数的81.52%,同比增加0.53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53件次,同比上升36.13%;已纠正216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6.09%,同比增加8.36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507件,同比下降11.21%;法院同期审结362件,其中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85件,占审结数的51.1%,同比增加12.75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7件次,同比上升15.26%;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88件次(含积存数),占提出纠正数的100.35%,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306人,同比下降19.23%;同期已纠正2335人(含积存数),纠正率为101.26%,同比增加0.03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01件次,同比下降0.65%;同期已纠正2016件次(含积存数),同比下降0.98%;纠正率为100.75%。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40件,同比下降23.65%;同期已纠正1842件(含积存数),纠正率100.11%,同比增加1.73个百分点。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321件,同比下降35.56%;同期已纠正1360件(含积存数),纠正率为102.95%,同比增加2.85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8人,同比上升90.24%。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人。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嫌罪名较多的是:徇私枉法罪31人、滥用职权罪12人、玩忽职守罪10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71人,同比上升86.84%。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虚假诉讼多发态势得到遏制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865件,同比下降8.99%。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618件(含跟进监督),同比下降1.75%;法院同期审结600件,再审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494件,占审结数的82.33%,同比增加2.94个百分点。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04件,同比下降33.27%;法院同期采纳69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9.29%,同比增加32.47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96件,同比上升3.4%;法院同期采纳1103件(含积存数),占同期提出数的100.6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05件,同比上升2.28%;法院同期采纳1749件(含积存数),占同期提出数的102.58%。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20件,同比下降24.14%;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558件,同比下降23.8%;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7件,同比下降56.28%;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8件,同比下降23.48%。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594件,同比上升18.51%,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281件,同比上升28.87%。
三、行政检察案件体量持续增大,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57件,同比上升31.93%。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6件,同比上升124%;法院同期审结12件,再审改变8件,占审结数的66.67%,同比增加14.04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裁定再审6件,改判5件(上年为0件),占比83.3%。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91件,同比上升24.52%;法院同期采纳422件(含积存数),占提出数的107.93%,同比增加14.62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61件,同比下降17.98%;法院同期采纳592件(含积存数),占提出数的105.53%,同比增加9.33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拓展新领域案件成效明显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1件,同比上升4.49%。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138件,占立案总数的20.92%,同比减少0.59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303件,占立案总数的79.08%,同比增加0.59个百分点。在公共安全、特殊群体利益保护等新领域立案1866件,同比上升41.04%;占立案总数的34.3%,同比增加8.89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633件,同比上升6.0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808件,同比上升19.17%,占同期立案数的14.85%,同比增加1.83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741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1.71%,同比增加3.65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67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8.29%,同比减少3.65个百分点。在新领域提起公益诉讼83件,同比上升88.64%;占提起诉讼总数的10.27%,同比增加3.78个百分点。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6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559件,同比上升33.7%;行政公益诉讼68件,同比上升206%。判决支持626件,占裁判案件的99.84%,同比增加1.15个百分点;新领域起诉案件的法院判决支持率达到100%。
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均同比增长,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更加有力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717人,同比上升51.91%;不捕953人,不捕率57.07%,同比增加13.3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8.49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584人,同比上升27.02%。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134人,同比上升11.72%;不起诉722人,不起诉率38.9%,同比增加5.8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4.59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609人,同比上升91.51%;占审结数的28.35%,同比增加8.5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230人,同比上升4.11%。
(三)有关预防制度开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4664人次,同比上升199.17%;开展一般预防3506次,同比上升131.88%;其中,开展法治巡讲496次,开展法治讲座2393次。
六、信访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推进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6731件,同比上升17.5%。受理刑事赔偿申请61件,同比下降21.79%;审查后决定给予刑事赔偿49件,同比下降14.04%。
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399件,同比上升26.95%;发放救助金2779.6万元,同比上升38.06%。
七、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77人,同比下降55.86%;决定起诉黑恶犯罪773人,同比下降72.17%;共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起诉17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71人,同比下降7.57%;起诉473人,同比下降50.37%。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61件,同比上升57.8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7件,同比上升52.98%;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1件,同比上升126.13%;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44件,同比上升35.97%。
(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1.刑事检察情况。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57人,同比上升67.97%;起诉446人,同比上升4.94%;不起诉30人,不起诉率6.3%,同比增加0.54个百分点。起诉的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228人,占51.1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53人,占34.3%;侵犯著作权罪27人,占6.1%。
2.民事检察情况。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8件,上年同期0件。其中,涉及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7件;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1件。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8538件,同比上升2.37%。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324件,占8.14%,同比增加0.8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6214件,占91.86%,同比减少0.8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是: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1931件,占总数的76.84%;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1872件,占总数的6.56%。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776人次,同比下降9.77%。其中,检察长列席457人次,同比下降7.3%;占列席总人次的58.89%,同比增加1.57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319人次,同比下降13.08%;占列席总人次的41.1%,同比减少1.57个百分点。
(六)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2021年1-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4513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同比上升254%。其中,公开听证3625件,占80.32%;不公开听证888件,占19.68%。全省各级院检察长主持听证262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5.81%。听证案件类型较多是拟不起诉案件和信访类案件,分别占听证案件总数的37.29%、20.41%。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gzbg/202202/t20220207_3545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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