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5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高举旗帜,把握方向,凝心聚力,忠实履职,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致力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致力服务兴皖富民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三项重点工作总体格局,坚决维护黄金发展期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4989人,提起公诉188436人。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切实做好诉前走访、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多措并举服务经济发展。先后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等7个规范性文件,引导全省检察机关着眼全局履职尽责、执法办案服务发展,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积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759人,提起公诉8257人。集中开展查办商业贿赂、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治理。主动融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示范区和皖北振兴等重大战略平台建设,先后对160个千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了跟踪预防。
全心全意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和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广泛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1308件次,救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1687人。深入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 7个控告申诉接待室被命名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33个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依法查办“11·15”系列案件。2012年4月,“11·15”案件依法交由安徽省司法机关办理。我省检察机关本着对党、对国家、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圆满完成了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的介入引导侦查和公诉工作,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四人徇私枉法案的侦查、公诉以及王立军徇私枉法案的侦查工作,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了党和国家形象。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5143件696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11人(厅级以上干部29人),大案3756件。省检察院注重强化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煤炭领域、高校系统、国土资源等部门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对820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力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项报告的意见,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长足发展。五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126件156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05件,行政执法人员犯罪496人。开展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共同倡议活动,成功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安徽巡展,提升了反渎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坚决严惩司法腐败。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省检察院主动向省委建议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得到了省委的大力支持。在为期一年半的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208人,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有力纯洁了司法队伍、净化了司法环境。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五年来,共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7587件。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党校、进机关,共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31.6万人次。推行招投标领域廉洁准入制度,设立安徽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向社会提供查询15万余次。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促进职务犯罪源头治理。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gzbg/201305/t20130513_11090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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