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群为家校沟通提供了便捷平台,然而在方便交流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近日,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利用家长群诈骗的案件获一审判决。
2021年8月28日至9月1日,被告人冯某某伙同蔡某某、周某某、江某某(另案处理)通过QQ搜索进入多个学校家长群,冒充老师以需要缴纳学习资料费为由骗取多名家长共计三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冯某某、蔡某某、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三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2022年1月14日禹会区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2月18日,法院经审理认为禹会区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冯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学校在建立家长群时,要对群内家长进行宣传提醒,提升家长识骗防骗能力;开启群验证功能,从技术上防止诈骗分子冒充家长或老师进群;群内互相添加好友时,要加强防范,确认对方真实身份后再通过请求;家长在收到支付消息时,不要盲目转账、付款,可以拨打电话向班主任、学校进行核实,发现被骗,立即报警。(齐冉冉、戴磊)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203/t20220307_3572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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