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湖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一起骗取“出家人”钱款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东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东因为缺钱,先后多次虚构不同事实,骗取“出家人”财物。2021年5月份,吴某东使用假名“陈飞”,并以低于市场价报价给百里镇某石屋庵住持,谎称修缮寺庙只需3万元,支付定金1万元即可,余款可以在完工后再支付,被害人李某在交付定金后,吴某东多次找借口回避此事,并更改手机号。
同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吴某东来到太湖县百里镇某寺,编造其直系亲属出车祸急需5万元钱,目前还缺2000元,希望被害人张居士“借”款2000元,并称第二天就归还。被害人在其苦苦哀求后将钱款给吴某东,其得手后随即失联。同年12月23日,吴某东来到太湖县牛镇镇禅源村某寺,使用“吴飞”的虚假身份,编造借钱还挖掘机按揭款的事实,骗取该寺尼姑刘某某5000元。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吴某东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狡辩,称自己会想办法尽快归还骗取的钱财,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从轻处罚。但通过在案证据材料反映,吴某东曾因犯诈骗罪于2017年被太湖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本次犯罪是在刑满释放后不到一年内的再次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东出狱后并未安心工作,而是在缺钱情况下就一心想做老本行,本次作案更是盯上“出家人”,虚构事实不断骗取他人财物,社会危害性大,遂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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