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消费纠纷,耗费四年时间、历经多家行政单位和司法机关未能解决,检察机关受理后秉持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全面审查、诉源治理,最终成功化解一场跨区涉企行政纠纷。
小小购物卡引发行政争议
Q
消费者购买储值卡后能不能退换?“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条款是否合法?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所以超市、商场、蛋糕店的储值卡上使用“不退换”“不退还”的条款是无效的,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本案中程某要求涉案企业退换储值卡遭到拒绝,反复沟通未果后,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警告处罚,程某不服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仍未能得到支持,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案经一审、二审均未得到支持。原本只是简单的消费者投诉,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行政争议,2022年1月21日,程某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监督申请。
检察工作既接“法结”又解“心结”
该行政争议跨越两个行政管辖区域、两级行政机关、两级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复议机关、法院多次调解未果。这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审判程序活动违法监督案件,鸠江区检察院在受理该行政监督案件后,厘清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深入调查核实。
承办检察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一对一”交流,彻底解决双方所关心的实质性问题和矛盾纠纷,得出本案的“最优解”。先后与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就案件的事实部分、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判。
通过与申请人推心置腹交谈,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申请人认为执法不公,所以拒绝调解,导致案件陷入僵局。为了解开申请人的“心结”,承办检察官耐心地向其释明案情,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多次释法沟通,表明检察机关会精准监督。
同时约谈涉案企业,对其开展释明法理工作,从企业担当角度让其意识到违法行为。在充分尊重双方调解意愿、积极沟通的基础之上,2022年3月30日,鸠江区检察院就该案件召开了一场行政检察听证会。现场化解四方纠纷,企业承认错误,补偿当事人,行政机关均表态将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承诺息诉罢访。
“我管”促“都管”推进社会治理
鸠江区检察院发现该案中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案企业的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错误,未能精准执法;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涉案企业存在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承办检察官能动履职,通过以“我管”促“都管”为抓手,深入剖析案件所反映出的执法漏洞和企业经营问题,在矛盾化解中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助推行政机关精准执法,重点是对该类案件的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问题予以规范。警示涉案企业依法经营,并全面纠正了该行业同类不合法现象,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zt/jcgktz/202204/t20220402_361227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