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2022年5月30日头版)
原标题
能动履职呵护“幼苗”健康成长
合肥检察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
记者 李光明 范天娇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窨井盖缺失”引发儿童受伤事件向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立查立改;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庐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学校周边烟草经营问题,依法向烟草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模式,有序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积极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采取强制报告每案必查、设立观护帮教基地、开展多元综合救助等举措,促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层次治理难题,进一步提升综合司法保护质效,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监督助力未成年人公平受惠
合肥市民唐女士发现,合肥市植物园门票的优惠政策现在变成了6周岁至18周岁(含18岁)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半价。
“按年龄定价是最公平的,孩子们不会因为身高、学历因素被区别对待。”唐女士说。
这次获市民好评的票价政策调整,背后有着检察监督的“一臂之力”。
蜀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微告诉记者,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然而在走访中,检察官发现辖区内的部分园馆存在按身高和学籍区分儿童优惠票的问题。
今年2月,蜀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规范部分园馆违法定价收费行为,保障未成年人依法平等享有优惠待遇的权利。随后,蜀山区在全区开展专项检查,合肥市动物园等园馆对优惠政策作出了修改。
2021年年底,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第七检察部,成为全省第一家设立专门未检机构的市级检察院,各县(市)区院均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专门负责未检业务,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未检工作与相关检察业务的统筹融合,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
让“旁观者”主动参与保护
发现学校老师存在猥亵学生的行为,校长、副校长竟隐瞒不报,私了处理。
这起发生在庐江县的案件,因群众匿名报警而“东窗事发”,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在合肥市检察院指导下,庐江县检察院将两名学校负责人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线索移送庐江县纪委监委处理,二人均受到党纪处分并被免职。
尽早发现、尽早制止、尽早惩治,是合肥市检察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则。合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娟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存在发现难、发现晚等问题,因此会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开展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对因履行强制报告制度避免发生严重后果的人员,建议相关部门给予适当奖励,以严肃问责倒逼制度落地见效,让“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参与者”。
同时,合肥市检察院还认真落实入职查询制度,通过检察建议助推合肥市教育局对全市约12万名教职工集中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此外,合肥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还注重梳理总结典型案事例,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举办教职员工、医疗人员法治课等,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群体专题宣讲强制报告制度。
统筹社会资源凝聚共识合力
“谢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生活。”5月22日,走出位于合肥市包河区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6岁的小超向前来送行的检察官表达感谢。
3个多月前,小超为挣钱给父亲治病外出打工时被两名同乡胁迫参与盗窃。考虑到小超无本地住所、无监护人员、无经济收入,合肥检察机关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和观护工作,将小超送到包河区的常青机械厂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进行观护帮教。
办案检察官文宏说,观护期满后,检察机关根据小超的综合表现,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小超得以回家与父母团聚。
观护帮教制度是检察机关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重要抓手。合肥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潘孝峰说,作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该院统筹优化社工组织、爱心企业在内的多元社会支持资源,委托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工作,与爱心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学习、实习、就业等场所,满足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现实需要。
目前,合肥市检察机关已与多家单位签订或拟签订框架协议,共建观护基地,为社会化帮教提供更多选择。
同时,合肥市检察院还不断强化司法协同保护,与审判机关在司法保护方面进行深入合作;市公安局成立未检专班,年底前在全市大多数执法办案中心均嵌入“一站式”取证救助功能,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市司法局开辟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探索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等。
据介绍,2021年,合肥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实现全覆盖,通知或指派法律援助229人,对5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81万余元。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体,是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贯彻落实‘两法’的应有之义。”合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说,全市检察机关将统筹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化合作,凝聚保护合力,共同打造合肥未成年人保护的一流品牌。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6/t20220606_3687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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