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叮铃铃,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又响起来了。
“您好,我是芜湖市镜湖区的一名律师,我现在在芜湖因疫情影响没法过去阅卷,可以将阅卷光盘邮寄给我吗?”
“您好,不用邮寄的,您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申请互联网阅卷就行了。”
4月25日,东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芜湖市镜湖区一名律师的阅卷申请。因疫情防控闭环管理,邢律师无法到东至县现场阅卷,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无法进行网上阅卷。
接到律师的这个请求,东至县检察院案管人员积极思考,因邮寄卷宗信息光盘不符合案件保密的规定,且该案不符合网络在线阅卷要求,无法进行网络阅卷。案管人员认真思考分析,该案虽然不能直接进行网络阅卷,但可以通过网络对申请阅卷的材料进行审核。
县检察院案管人员请示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为身在芜湖的邢律师登记材料,并联系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案管中心,通过检察机关2.0统一应用办案系统将卷宗材料传送至芜湖镜湖区检察院,最终由镜湖区检察院案管人员将卷宗刻录成光盘交给邢律师。
东至县检察院与镜湖区检察院的一场异地阅卷,突破了疫情的封锁,让身在芜湖市的律师在自家门口阅卷。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加强协作,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化的便利,实现“让信息多跑步,让群众不跑路。”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5/t20220507_3653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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