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11个有关部门,携手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滁州市凤阳县检察院积极部署,迅速行动,遵循《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设立工作专班,加强与检察建议发出和抄送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聚焦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压实监督责任,多管齐下,确保检察建议走深走实.
加强配合协作,查究辖区安全事故普遍性和特殊性。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凤阳县检察院专班干警对近三年来办理的12件涉及危害生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和相关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事故多发的地区、行业、类别和事发原因,总结安全风险和季节性、节日性的特点规律,提出应对措施。同时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案件,就辖区安全生产和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交流,进一步明晰职责、凝聚共识,建立联动履职机制。
注重部门联动,调动责任部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该院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落实举措,强化履职担当、深化联络协作,共商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检察干警与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8家石英砂企业和6处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向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的内容以及制发背景,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生产作业风险点排查记录和消防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了查看,对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深入生产一线,实地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集中宣传普及,提升“八号检察建议”知晓度和影响力。该院针对“八号检察建议”内容和违反安全生产造成事故涉及的刑法罪名和解释编印成600份宣传单,分发到辖区涉及安全生产的15家企业,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法治宣讲,要求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安全生产观念,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注重日常风险管控,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4/t20220424_36388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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