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市妇女联合会召开座谈会,就联合开展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建立工作机制、共享救助案件信息进行会商。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东,福州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朱余泉,福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刘明燕,福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陈为国参加座谈。
2019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特色和优势,共开展司法救助232件,救助250人次,发放救助金639.51万元。其中,救助妇女67人,发放救助金193万元;救助未成年人49人,发放救助金138.5万元,救助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数和发放救助分别占总数的46.4%和51.8%。
郑东表示,最高检、全国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意义重大,检察机关将主动联合妇联组织,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质效,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朱余泉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对于困难妇女群体的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情怀。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好困难妇女救助工作。▲福州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方案》,双方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配合。
来源: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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