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
构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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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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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福州市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揭牌成立,推动构建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
2022年6月1日,中心成立一周年之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心联合开展主题为“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展示这一年来落实“两法”的新进展、新成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现场推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并向省教育厅等7家单位赠书,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一年来,晋安区检察院以中心成立为新的起点,主动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融合各方、协同发力,形成依托中心融合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晋安样式,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联袂发力,共识化为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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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运行以来,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针对问题家庭进行亲职教育24人次,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18人、“督促监护令”考察期届满的27个家庭进行跟踪关护;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司法、医疗、心理救助12人;提供社工帮教82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夏令营29场;向辖区内困难儿童发放补助慰问金66.84万元,救助儿童78人。
创新机制,探索实践新成效
探索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由多职能部门联合向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校园内“临界犯罪”和屡次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及存在监护缺失的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教育、引导、训诫。该做法在2021年全省“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连线活动中做经验介绍;典型案例被学习强国登载,并入选全国督促监护令交流会推广案例。
联合福建省德慧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专业社会力量,多次针对帮教人员、被发“督促监护令”的父母、法治副校长试点校存在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家长等人员举办家庭教育指导专题特色活动,促进解决家庭教育问题、改善家庭关系。设立福州市“春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这是继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后,福州市检察院推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及社会成效被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
设立法治副校长办公室,收集汇总学校需求,依托中心联合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进校开展心理解压讲座、心理团体辅导等系列活动,通过“钉钉”平台推送至晋安区各学校,以点带面,提升学生自我解压能力,做好自我引导和调整情绪;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自编自导情景剧并融入法治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二等奖。经验做法在福州市法治副校长首次联席工作会议上作介绍。
融合“大数据+”,研发“呼叫北极星”系统,根据涉罪、临界犯罪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程度,以绿、黄、橙和红四种颜色区分等级评定,制定“智慧+”个体方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信息管理,同步创设“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的社会调查模式,设计不同罪名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报告表,实现“应调查、尽调查”。
引入台湾2家社工组织,线上不定期组织交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线下充分吸纳17名在福州工作的具有心理咨询、家庭教育资质的台湾籍专业人士加入社工帮教团队,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
依托中心引入社会资源,建立观护帮教基地,构建专业化办案、社会化帮扶、多元化预防三位一体综合保护机制,搭建未成年人就业、回归社会、学校、家庭的桥梁,已促进辍学复读、就业30余人,形成具有晋安特色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由市检察院在“两会”期间进行专题介绍;救助证人女童的案例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写入人大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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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揭牌时恰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开启了晋安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这一年,晋安区检察院依托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两法”规定,以法治思维构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奋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
晋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路径和机制,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守护未成年人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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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安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