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检察院对湖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龚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并进行互联网直播,这是石台县检察院在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的“首秀”,也是池州检察机关首次以网络同步直播形式举行的公开听证。
本场听证会由代理检察长朱正华主持,邀请了听证员、侦查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案件审查情况,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案件进行了评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致同意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办案理念予以肯定。
该案办理过程中,石台县检察院始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的要求,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合法合规经营,助推石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案涉案企业系石台县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涉案企业和嫌疑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被严重破坏。分析涉罪原因主要是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经上级院同意,石台县检察院及时介入指导该企业开展合规审查,梳理存在问题,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作出企业合规承诺并积极落实整改,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这次公开听证是石台县检察院检务公开的一次很好尝试,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检察官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公开阐释,让广大社会公众了解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让刑事案件的办理更加公开透明。”代检察长朱正华说,“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以案释法,让更多民众知法懂法,在今后的生活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石台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室于今年11月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验收。这场听证会打破了以往“闭门”听证的弊端,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开放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听证“听什么”、“如何证”。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1/t20220104_35125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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