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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小盆友们,看过来!你喜欢的法治手绘画廊征集启动!

发布时间:2022-06-25 00:45:40 作者:admin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相关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将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征集活动,邀请全国未成年人用画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的“法”。

  一、征集主题

  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

  二、主办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

  三、征集、展览时间

  征集时间:2022年5月6日起至5月25日

  展览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6月3日

  四、活动要求

  (一)征集对象:全国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均可参与。

  (二)征集主题:作品紧扣“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主题,可体现“一堂课”(你心目中的法治副校长、你最喜爱的法治教育课等内容)、“一瞬间”(保护未成年人的高光时刻,如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一句话”(画出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力口号),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未成年人检察等与未成年人成长息息相关的内容。

  (三)征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水彩、水粉、马克笔、钢笔、数码绘画等。

  (四)投稿要求

  1.活动邮箱:zuigaojianxmt@163.com,投稿请标注“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

  2.每位作者最多可上传2件不同作品参展。上传的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EG/PNG,图片长宽比为1:1,质量不小于1M、不大于3M。

  3.作品须附带一份个人信息简介,包括姓名、年龄、就读学校、监护人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注:展播时仅公开姓名、年龄。

  4.作品需阐述创作理念,要求100字以内。

  (五)手绘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严禁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

  (六)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数字化发行的权利。

  五、作品展播

  投稿作品在初步筛选后进入相关评审环节,最终将若干优秀作品集纳为“未成年人法治画廊”,在最高检官网、最高检新媒体择优发布,并以数字化形式在“微博 TopHolder数字藏品”平台线上展播。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检察日报社2022年5月6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205/t20220507_3654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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