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的提名,决定免去:
刘刚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
李玉忠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红、江意华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王红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任命:
罗春梅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刚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晋荣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