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永仁县检察院成立了
“益心为公”公益保护志愿服务队后
5月11日
给力的志愿者提供了公益诉讼线索
与永仁县检察院携手
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5月11日上午,永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打开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公益诉讼”模块,收到了一条公益保护志愿者提报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广场路与仁民路、南永路交叉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绿灯时间短,斑马线还没通过就变红灯,有安全隐患,经常出现车辆看错红绿灯的情况。”
检察官立即到现场对线索情况进行核查。经调查,情况属实。调查发现:在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与永兴路、227国道(仁民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牌坊前的人行道,绿灯亮时20秒,经观察行人通过需要用时约25秒左右,行人还未走完斑马线红灯已亮。
永仁信用联社至县气象局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20秒,经观察行人正常通过需要用时约22秒左右,依然是人还未全面通过人行横道红灯已亮。当广场路向仁民路永仁大酒店方向行驶时,从天和人家小区向永兴路行驶的车辆,在路中间交汇,且与永兴路牌坊前斑马线上正在通过的行人相遇,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人员审查后认为,道路交通信号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手段,在规范道路使用秩序,保障人们安全出行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不合理的交通信号的设置与管理,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志愿者提交的线索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随即立案,报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作为公益诉讼案件予以受理。
目前,永仁县检察院已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职,及时调整、优化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