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五件以人格权刑事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网络时代,要更加强调人格权的刑事保护。它有怎样的指导意义呢?请看21日中午播出的央视·法治在线节目《保护网络时代人格权》。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解读五件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指导性案例的典型性。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接受采访谈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裴炜就最高检对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件督办指导接受采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禹橦就涉及非法获取2亿多条公民个人信息案接受采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许丹就涉及非法获取2亿多条公民个人信息案接受采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涛就涉及非法获取2亿多条公民个人信息案接受采访。
来源/央视《法治在线》、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202/t20220222_3560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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