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战略作用 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
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专就检察工作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意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百年党史以及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聚焦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政治要求,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贯彻落实好《意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对于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百年党史及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中汲取政治监督的经验智慧
政治监督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战略命题。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破除空泛式表态、应景式过场、运动式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1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作出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创造性地突出政治监督这个重大命题,是深刻总结党内监督宝贵历史经验基础上得出的重大政治判断;是党中央着眼于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基于对政治问题是根本性问题、政治监督是根本性监督,以及政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深刻认识基础上所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政治监督以监督政治为本质属性,以聚焦政治责任为主要抓手,以促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为依据和标尺,以“关键少数”为重点监督对象,贯穿日常监督、纪律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全过程。
政治监督是一个历史的、实践的、发展的过程。回望百年党史,政治监督是由党内自我监督逐步发展、深化并在新时代创造性突显出来的。党的一大纲领规定党员要受最严格的监督,党的二大、三大、四大章程均规定党的纪律。党的五大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查处和清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1931年5月,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央巡视条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的正式建立。党的七大章程对党内监察机关权责和领导体制作出具体规定,为党执政后完善监督制度打下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不断深化对自我监督的认识,建立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推进党内监督专门化。党的十六大提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标志着党内监督进一步制度化。此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先后颁布实施,以党章为核心、以各项监督规范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准确把握新的时代方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创新提出政治监督的重大命题,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政治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人民检察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起来、并始终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发展壮大的。检察机关的自我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我监督。恢复重建初期,为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最高检党组强调必须把检察队伍整顿好、训练好,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为了适应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1988年最高检党组提出了“从严治检”的方针;1996年检察系统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思想纪律作风整顿,认真查处了一批不依法办案、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案件。此后,最高检党组进一步推进内部监督,强调检察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实行到哪里。随着中央巡视制度的恢复建立,为加强最高检对地方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特别是加强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最高检党组于2004年初步建立了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随着新时代党中央巡视制度的发展,2016年1月,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最高检党组继续开展系统内巡视。党的十九大之后,最高检党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更加有力地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动摇,先后组织七轮系统内巡视并积极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落地,有力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百年党史及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证明,我们党能够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各种风险挑战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政治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坚定不移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内政治生活气象万千,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从百年党史及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中深刻汲取监督经验智慧,对于新时代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监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一,必须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任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检察事业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也是检察机关一以贯之讲政治的最根本体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求检察机关及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同时,要求检察机关自觉把党的政治主张与运用法律监督职能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履职尽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法律实施中,确保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坚决维护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领导。实践证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加强检察机关自我监督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具体要求落到检察机关的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全过程,检察工作才能真正让党和人民放心。
第二,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属性。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属性,也是人民检察制度的根本属性。要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民司法。为此,检察机关的政治监督要深入聚焦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与检察职能的契合点,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深入聚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司法办案、检察权运行等环节,监督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个责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紧盯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以及检察机关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不相适应的短板弱项强化监督,促进检察机关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司法办案有机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必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对检察机关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自觉立足“国之大者”,把政治监督与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与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检察机关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需要什么,检察事业需要什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发挥检察机关的政治功能、法治功能、检察功能,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努力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四,必须把促进“关键少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主要抓手。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就不会取得成效。政治监督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明确并强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如果管党治党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就要从政治责任上看,查找政治偏差。党的十九大以来,检察系统内政治巡视发现的许多问题,本质上也是政治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的政治监督也是如此。关键在于抓住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盯住“关键少数”,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要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为主要抓手,着力构建“一把手”负主责、班子带头,分工负责、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机制,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二、深刻认识强化政治监督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意义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对此作出了新的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强化政治监督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深刻认识其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意义。
第一,深刻认识政治监督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也是检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的过程。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检党组积极融入和应对“时代之变”,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作为总体要求,提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推动构建形成新时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格局。与此同时,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推进系统内政治巡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进入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判断。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进入新发展阶段。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事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日益凸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将不断向更广领域拓展,检察事业正在开启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的征程。新的征程对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以及立足“四大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机关面临更新挑战、任务更加艰巨。为此,要因时因势、与时俱进,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发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的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政治要求,自觉围绕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强化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更加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司法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重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相结合,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深刻认识政治监督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的促进作用。党的十九大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建设,是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战略部署在检察机关内部的具体要求,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战略的重要保障。当前,检察机关在内部监督方面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通过系统内巡视发现,有的重点岗位和环节依然存在监督薄弱、虚化、走形式的问题;有的监督职责模糊、交叉分散,政治监督定位不准、聚焦不够,与其他监督界限不清;有的把政治监督等同于工作检查、业务督察;有的缺少监督的协同性、系统性,监督力量分散、监督机制不健全。普遍存在内部监督与派驻监督形成合力不够问题。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充分发挥政治监督的主导作用,监督责任落实得还不够。要深刻认识政治监督对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的促进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中的统领作用,努力从政治根本上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要紧盯“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检察系统内政治巡视,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政治督察,切实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立起来。要强化系统观念,结合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实际,加强党对内部监督体系的统一领导,推动建立完善党统一领导,以政治监督为主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努力提高监督效能。
第三,深刻认识政治监督在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的引领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监督的本质就是从政治上看问题,只有从政治上看才能深入分析揭示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才能看得更明白。近年来,最高检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锲而不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持续高发多发,检察权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依然不容忽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任重道远。要深刻认识政治监督在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的引领作用,强化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把政治监督融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深入推进检察系统内政治巡视,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检察系统内政治巡视要求,强化与地方党委巡视机构的协作配合,充分借助和发挥地方党委政治监督的优势,聚焦“关键少数”,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着力发现检察权运行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廉政问题和腐败问题。特别要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的腐败问题。同时,要通过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
三、立足检察机关职责使命,深入贯彻政治监督要求
立足职责使命开展政治监督,是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必然要求。检察工作有着特殊的工作规律性,如何把政治监督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是检察机关政治监督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检党组对标对表党中央政治巡视要求,在原有基础上创新推进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系统内巡视,更加注重把政治监督要求与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更加注重把党的政治建设效果放在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不强上去衡量;更加注重把政治监督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强调必须对标党中央要求,深入查找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的政治责任问题,把党中央“四个落实”要求与检察机关职能责任紧密联系起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充分发挥新发展阶段政治监督保障作用,必须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政治监督要求。
第一,深入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监督促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监督的定位,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对政治监督属性的根本要求,突出的是监督的政治本质、政治站位,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聚焦政治责任,强化从政治上看的自觉。
一要突出对政治信仰和政治忠诚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懂弄通做实,筑牢信念与忠诚之基;要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人民立场,确保立场坚定、方向明确。
二要突出对落实党的领导责任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到位;要监督促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要监督促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三要突出对政治能力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深刻认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价值要求,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意识,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要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政治职责的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
四要突出对政治生态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规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要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第二,深入体现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政治监督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的政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政治属性具有内在统一性,体现了政治监督要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党和人民属性的内在联系,反映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和优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检党组始终要求强化检察机关的“三个自觉”,这既是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要求,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政治监督的要求,两者一体两面、不可偏废。实践中,检察系统内政治巡视始终坚持以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最高原则,以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队伍建设为手段,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保障,以促进检察机关通过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把强化“三个自觉”贯穿始终,反映了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
深入体现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灵魂,深刻认识“两个维护”对检察机关的具体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始终置于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立足职责使命强化从政治上看,把“三个自觉”有机统一起来,以政治自觉为统领、以法治自觉为载体、以检察自觉为保障,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三个自觉”贯穿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不断深化认识、切实转化为行动。
一要以强化政治自觉体现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要突出从政治上看检察,立足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检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措施行动,推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要强化从政治上看检察的自觉,注重从政治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角度去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检察业务工作的政治站位,促进把检察业务当作政治性极强的工作抓出成效,切实从履行职能职责中实现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要自觉监督促进检察机关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检察履职深入融合,关注检察工作背后的意识形态问题,确保司法办案的政治安全。
二要以强化法治自觉体现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要突出从法治上看检察,立足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抵制西方宪政和“三权分立”思想侵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切实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注重监督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司法办案的法治效应,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功能,自觉运用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以强化检察自觉体现检察机关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要突出从自强上看检察,立足检察机关职能职责,监督促进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新时代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监督促进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要聚焦检察职能职责,监督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党建引领;要注重聚焦检察权运行中的风险防控,监督促进强化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强化党对司法检察改革的领导,加强司法检察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推动员额检察官办案、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坚持“强基导向”,打牢基础和基层工作;监督促进检察人员改进司法执法作风,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监督促进检察机关自觉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以巡视整改为抓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第三,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政治监督机制体系保障。推进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是保障,决定着监督工作的效果。建立完善检察机关政治监督制度机制,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必然要求,必须以更大决心推进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监督制度保障。
在建立监督机制体系方面,检察机关进行了探索推进,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系统内巡视发现,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把监督仅当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内部执纪部门的工作,没有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组织有序、贯通融合、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没有形成监督合力;有的监督力量分散,存在缺位监督、越位监督,以及被动监督、选择性监督等问题;还有的监督缺乏制度规范,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意识薄弱;此外,监督配合机制缺失,官僚主义、部门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对监督队伍建设缺乏重视、对监督工作缺少支持配合。这些问题的产生,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监督缺乏有效的制度机制体系保障。为此,需要进一步推进完善。
一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监督体系的统一领导。只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内部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才能使监督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效整合各种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为此,要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肩负起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把强化对内部监督工作的领导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把监督贯穿于党的领导全过程。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上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二要建立完善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的协同监督机制。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统筹协同、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一体推进各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工作方法。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涉及各级各类监督主体、监督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也要强化系统观念。要深刻认识和充分发挥政治监督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中的统领性作用,自觉将政治监督融入其他监督形式,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贯通各类监督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系统内巡视工作的优势,促进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以及内部司法监督的贯通融合,同时,加强巡视机构与政工部门、各职能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共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切实形成监督合力。要明确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组织人事以及检务督察、各业务厅局等内部监督力量在机关本级和检察系统条线巡视整改中的监督职责,系统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三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打铁需要自身硬,做好政治监督关键在人,关键在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检察机关政治监督具有自身特点和专业性。要把政治监督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专兼职人才队伍。要通过多方了解,组织推荐等方式,从入口上把好干部的素质关;同时,要畅通“出口”,注重把巡视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发挥巡视熔炉作用。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对巡视干部的政治表现、责任意识、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和执纪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鉴定,完善“巡视后评估”制度等监督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核查、严肃处理。要注重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促进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业务本领。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201/t20220117_3530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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