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经玉溪市委政法委推荐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检委会专职委员
一级检察官陈芳
进入2021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候选人推荐展示环节
她有哪些感人至深的瞬间值得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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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以个案办理带动一系列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协助领导沟通协调10余个职能部门,共同搭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牵头制定《华宁县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保护机制》《涉罪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帮教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实施办法》等制度,将涉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真正落到实处。
在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陈芳联合妇联、教体部门走访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对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推动民政部门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特困儿童救助范围;她联合团县委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圆梦助学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救助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陈芳以主办检察官的身份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件81人,经审查以黑恶组织犯罪起诉9件70人,以一般共同犯罪起诉2件11人。起诉认定的黑恶组织及犯罪均与法院的判决认定一致,没有被改变认定的情况发生。
办理华宁县盘溪镇马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面对涉案人员多、罪名多、作案时间跨度长等困难,陈芳连续多周加班加点,迅速梳理、摘录卷宗88册,厘清存在问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取证材料13册,仅用62天就完成审查起诉工作。
从事检察工作12载,陈芳获得玉溪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她始终严格执法、惩恶扬善,用坚守和担当演绎了新时代华宁检花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