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是红色苏区的不朽精神,也是梅州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的孜孜追求。他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穿透式监督”,完善“一体化机制”,不断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2021年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铸底色 添亮色
描绘行政检察的多彩画卷
——梅州市行政检察办案团队
聚焦市院示范 带头优质办案
梅州市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坚持带头办案,以裁判结果监督为基石,坚持精准监督,加强调查核实,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示范并引领基层院多办案、办好案。
例如在钟某某诉华某镇人民政府作出土地使用权处理决定纠纷一案中,面对当事人控诉的建造使用二十多年的房子被“易主”,经过诉讼仍无法“失而复得”的情况,检察官多次前往调查核实,询问当年的知情人,调取档案卷宗,从另案中挖出了第三人涉嫌诈骗的线索,获取新证据。该案经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入选“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聚焦指导办案 深化专项活动
在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梅州市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依托与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建立的协作机制调取全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组织指导基层院对辖区内线索开展核查,两级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73份,监督纠正法院违法情形53件、行政机关违法情形36件,涉及土地16万多平方米。其中兴宁市检察院办理的宋某甲、宋某乙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优秀案件。
聚焦类案监督 延伸监督效果
重点对执行法院将涉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裁定由无强制执行权的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等“裁定执行主体不当”的案件进行深度检索,有效挖掘类案监督线索,在此基础上指定该系列案由梅县区检察院、丰顺县检察院、五华县检察院管辖。三个基层院均向兴宁市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兴宁市法院表示采纳。实现了类案监督效果的延展,就案办案局限的突破,监督层次和水平的持续提升。
该系列案的办理,推动了法院正确审查裁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确保合法行政行为得到有效执行,从而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权威性。
聚焦行政争议 推动实质化解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送达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工作,可以更好地发现、解决诉求背后的实际矛盾。在梅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兴宁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某钦、某某南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中,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申请人在听证会上撤回监督申请,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梅州市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秉持好“苏区红”的本色、扮演好“检察蓝”的角色、守护好“梅州绿”的亮色,持续深化做实行政检察,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