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公车、同一目的地,多个部室共同拼乘,这种“公务拼车”新模式在太康县检察院已成为一种常态。
“公务拼车”制度的推出,源于太康县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一次专项督查。今年1月,该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虽未查到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但通过翻阅台账资料等发现:2021年该院公务派车1356次,其中174次为同日同目的地多部门1-2人用车,派车用车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也影响了部门形象。
随后,该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县检察院派车职责部门法警大队履职尽责、积极破题。法警大队经充分谋划,向县检察院党组汇报后大胆作为,创新推行“公务拼车”制度:申请人需用公车时,要提前一天详细报告用车时间、目的地、事由、人数等,经严格审核后,按照“能拼就拼、应拼尽拼”原则进行派车,并在派车单上加盖派车专用章,切实解决单人单趟公务用车现象多的问题,有效提高了公车使用效率。
据统计,自今年2月“公务拼车”推出后,公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9.6%,共节约近2万元公车运行成本。
“‘公务拼车’是一种公车共享使用新模式,不仅提升了公车使用效益,节约了公车运行成本,对公车的监管也更加到位。”该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永介绍。(王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