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年初召开自治区十届纪委六次全会作出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将建立完善监督底单、政治生态评价、大数据应用、权力运行公开、一抓到底、专业人才培养六项机制,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聚焦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开展精准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完善以政治监督台账、廉政档案、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监督台账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底单,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政治责任清单,定期对账、销号,半年梳理一次台账、清单落实情况,年底交出整体成绩单,推动形成精准规范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在建立监督底单机制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将建立完善政治生态评价机制,要求各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连环拳”,定期对地区部门行业政治生态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年底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建立完善大数据应用机制,围绕提升“1+9+1”智慧反腐体系的应用水平,年底前完成各个平台系统向盟市纪委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接入联通、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从意识向知识拓展,由工具向工作升级、从参与向创造跨越。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公开监督机制,深化基层“三务”公开,推动各级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推行“末端工作法”,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把监督任务一抓到底,抓到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深入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围绕思想政治工作、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造执纪执法尖兵突击队。
《实施方案》明确,在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中,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问题线索作为监督切口,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巡视巡察监督、踏查式监督、专题督导、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方式把症结搞明白,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惩处诬告陷害者,澄清正名被误告错告者,做到精准解决问题;注重以督促改、以巡促改、以案促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做到精准防治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