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文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文义简历
刘文义,男,汉族,1963年3月生,辽宁兴城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1.10-1984.12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古塔办事处会计科综合员。
1984.12-1986.12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会计科干部
1986.12-1989.10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会计科科员
1989.10-1990.02 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负责人
1990.02-1992.08 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副科长
1992.08-1996.06 中国人民银行锦西市分行会计科科长
1996.06-1997.09 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理事会党组副书记、理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7.09-1998.09 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党组书记、主任
1998.09-2000.10 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正处级)
2000.10-2003.12 中国人民银行葫芦岛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正处级)
2003.12-2006.0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葫芦岛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08-2012.0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09-2018.1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
2018.10-2018.1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11-2019.06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副巡视员
2019.06-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二级巡视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