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以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力为重点,创新乡村振兴干部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实干实绩实效鲜明导向,加大年轻优秀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形成常态化的乡村振兴干部提拔使用机制,充分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励引导广大干部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强大攻坚力量。
(一)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选派乡村振兴督导员。加强对县级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市委“调兵遣将”、择优选配,从市直有关单位选派一批政治上过硬、综合能力强、乐于扎根基层的年轻科级干部到县(市、区)担任乡村振兴督导员,协助县(市、区)党委书记专抓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注入一支强心剂。目前全市选派的5名乡村振兴督导员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主动作为,成绩突出,已全部被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进一步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创新干部培养机制,派驻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坚持发扬中国共产党“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建立健全用好派驻干部帮扶机制,市县镇驻村对口扶贫干部在完成精准脱贫任务后,队伍就地转变职能成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专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在全市范围内累计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党建指导员共1454人,选派市直单位75名优秀科级干部充实到13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镇(街道),继续当好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参谋长”和“先锋队”。
(三)创新倾斜提拔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注重把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考察识别的成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重点向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一线的优秀镇委书记倾斜,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重点向县(市、区)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优秀干部倾斜。全市每年统筹20%的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用于提拔任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科级干部。近三年全市已提拔5名县(市、区)分管领导、5名乡村振兴督导员和13名镇委书记。
(四)创新常态化储备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出台《关于深入实施村(社区)党组织“头雁”工程的工作方案》,以实施基层组织“头雁”工程为抓手,建强村级“带头人”队伍。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制定《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队伍建设意见》,选拔1666名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撤换调整了23个村级党组织书记。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市有512个村(社区)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99个村(社区)党总支升格为基层党委。
(五)创新村民小组长考核机制,规范村民小组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阳江市村民小组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阳江市村民小组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建立村民小组长管理制度、考核和报酬激励机制,全面加强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从2020年起在全市开展村民小组长绩效考核,市县财政每年按3000元/人的标准配套给予村民小组长绩效补贴,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