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系统整合提升了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成果,实现了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是以科学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这一基本方法,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把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宣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将《条例》作为各级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检委会学习、各相关业务条线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二要抓细诉源治理。检察信访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要全面分析信访产生的原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更加注重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认可、接受检察机关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真正从源头上规范司法,力争在办案的最初层级预防和化解矛盾。三要抓牢协同共治。信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条线分工配合、协同作战。要强化部门协同意识,完善信访分流反馈、回复答复、部门联合接访、信访工作会商等机制,推动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化解责任共同落实。四要抓严领导带头。要明确和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完善领导包案办理信访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领导示范作用。要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下访和公开听证,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郭琳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做了学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