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委巡察机构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与时俱进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使巡察利剑锋芒更加锐利、作用更加彰显。
强化同题共答,提高工作效率。对专业性较强的被巡察单位,立足于巡察时间有限、任务繁重,组内人员对其工作不够了解的实际,请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各个科室负责人、一线工作人员为大家讲解相关职能职责及具体业务,缓解了巡察人员无从下手的担忧情绪,又从中分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促进“主体协作”,共享监督成果。巡前先行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利用其“驻”的优势,全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时,注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了解问题后迅速跟进监督,让巡察成果落地见效得民心。
广泛动员群众,形成监督合力。对于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被巡察单位,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凝聚强大力量。巡前通过县长热线、信访部门广泛了解民情民意,在大街小巷张贴巡察公告、利用朋友圈积极转发巡察组进驻信息,畅通信访渠道;巡中对收到的大量信访件梳理、筛选,从中发现突出问题和线索,通过谈话、查阅资料等对各方面情况比对分析,明确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力量安排,达到了事半功倍效果,解决了民忧民盼,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鹿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