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经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推荐
新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一级检察官易丽芬
进入2021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
候选人推荐展示环节
她有哪些感人至深的瞬间值得铭记?
一起来看看吧!
从检11年,易丽芬在公诉、反贪、办公室、控申、第一检察部工作过,她慎终如始、任劳任怨,努力做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获评玉溪市2021年度“百名政法之星”。
易丽芬主办了由新平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单位调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胡某等人“山大王”案,该案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诬告陷害7个罪名,犯罪事实多达30余项。
该案审查期间,易丽芬又被抽调参与办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她两头兼顾,白天参与审查涉黑专案,晚上和周末审查胡某案,而此时她还在二胎哺乳期。经过一番苦痛挣扎,她选择了忠于自己的职业,毅然提前结束哺乳期,全身心投入办案,甚至连续长时间加班,每天睡眠时间不足4小时,直到案件都顺利起诉。
平和、理性、温和是易丽芬的优点,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件案件是她的特点,释法说理是她的优势,让犯罪分子知错悔改、诚心认罪服法是她努力的方向,致力于做一名温暖而又有力量的检察官。
司法有温度,并不意味着放纵犯罪。对情节严重、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嫌疑人,易丽芬绝不手软,更不会让有罪之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多年从检经历,她练就了火眼金睛。在一起提请批准逮捕的开设赌场案中,她审查发现还有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但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她遂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3名犯罪嫌疑人被追捕到案,提起公诉后均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