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更好的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龙山县以问题为导向优化谋篇布局、以“尽锐出战”为要求选优派强工作队伍、以激发活力为目的完善驻村工作机制,打开了乡村振兴新局面、激活了乡村振兴新动能、开启了驻村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新征程。
做好选优派强,建强新战队。一是“双向选择”,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发动优秀年轻干部和鼓励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技术专长的公职人员自愿到村(社区)任职,全县共选派自愿到村任职公职人员77名,其中选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42人,工作队员2人,村(社区)主任助理33人。全县397个村(社区)实现了县级及以上单位派驻第一书记全覆盖。二是“因村派驻”,根据选派村类型和特色,结合单位性质和实际认真统筹做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驻工作。向52个重点帮扶村分别派驻中国电信集团湖南分公司、湘西州水利局等驻村工作队52支,向4个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迁入地村(社区)分别派驻县工业园管委会、里耶管委会等驻村工作队4支;向40个街道社区选派省教育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驻村工作队40支。三是“尽锐出战”,为防止“选人不优”问题,选派时要求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满1年,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由单位中层干部或科级后备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优先考虑是中共党员,主要从在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选派驻乡驻村工作队414支,队员592人,其中省队7支22人,长沙市队17支34人、州队26支66人,县队364支470人。
完善工作机制,激发新动能。一是“立规明矩”,根据省州有关精神,结合县情实际,明确由县财政每年统一为县派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下发了《龙山县驻村管理办法(试行)》,《龙山县驻村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驻村管理规范性文件,使驻村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矩可依。二是“凝心聚力”,明确党组织第一书记“头雁”职责,进一步细化驻村工作队职责分工,确定驻村工作队为指导、帮扶主体,同乡镇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做到分工合作有机统一,构建“三位一体”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三是“严管厚爱”,县驻村办联合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采用“四不两直”工作法,不定期对各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当面指出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管理、服务主体作用,压实压紧驻村责任。同时,以激励担当作为为导向,对所有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单列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将个人评先评优、绩效奖励与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挂钩,对实绩突出的向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建议提拔重用。
接力乡村振兴,奋进新征程。一是“扶上马送一程”,按照州驻村办《关于做好驻村工作交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五个一”专项行动,即做好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情况介绍、整理一套资料移交、引导一趟村情走访、开好一场座谈交流,让新任驻村队员迅速了解村情民意,迅速进入“振兴”角色,确保驻村工作有序过渡、有效衔接。二是“强素能提信心”,积极开展新任工作队员岗前培训工作,结合5月15日、5月17日全省、全州乡村振兴驻村干部线上集中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各级驻村工作队集中进行统一培训;举办县级示范培训班2期,培训新任驻村工作队员1100余人次,驻村干部600余人次,提升了驻村干部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与决心信心。三是“自奋蹄践初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各级工作队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州县三级工作队共列出“为民办实事”清单1210项,目前已完成816项;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到村调研指导249次,其他班子成员到村调研指导396次。驻村帮扶工作队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走近群众更走进群众,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