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为切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着力整治“六不”作风,坚决做到“八个摒弃”。近日,泾县县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构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盯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要节点,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加强政治监督,提升政治能力。一是强化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首要位置,认真执行《泾县县管干部政治表现考察办法(试行)》,采取近距离考察、谈心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将干部政治表现考察贯穿综合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全过程。加强政治素质考察结果运用,对政治表现不过关的实行“一票否决”。结合巡察、年度综合考核等,加强对领导班子政治能力的考察,对政治建设薄弱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三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党委(党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搞“一言堂”,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接受岗位调整的干部严肃处理。
突出工作监督,激励担当作为。一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围绕“三比三创三争”活动,进一步完善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班子考核、干部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加大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一线考核力度,重点了解干部在双招双引、项目建设、征收征迁、信访维稳、抗灾救灾、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的精神状态、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二是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机制。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泾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工作办法》《关于为遭受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规定,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按照有关程序采取合理方式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并实行“一案双查”。三是着力强化履职担当。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强化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问责追责,严肃查处为官不为的典型人和事,对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优化,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深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年度重点项目推进“蜗牛杯”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不称职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严格日常监督,强化制度约束。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等制度。严格执行《泾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本县外出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单位党政分设的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请假外出。严格干部出国(境)审查,认真做好干部出国(境)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加强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每年开展1次干部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情况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离任规定。认真执行离任交接制度,干部在调动、免职、辞职及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以书面形式办理工作交接,交接的内容包括重要工作事项、经济事项、干部人事事项、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事项以及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等,工作交接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干部工作调动后,要在1个月内将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新任职单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要常态化开展效能考评明察暗访,突出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整治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创优效能作风。健全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检查,重点整治“六不”作风,坚决做到“八个摒弃”。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提醒纠正。一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若干措施》,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干部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监督,每半年报告1次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情况。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管理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针对新入职、新提拔、新入党的年轻干部从严从实开展廉政教育,将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与本单位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情况,用好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手段,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防“四小四大”(工程小但利益大、职务小但权力大、干部小但胆子大、年纪小但欲望大)问题出现。三是建立科级干部监督档案。县委组织部要建立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全面收集干部监督信息,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违规违纪处理结论、信访举报材料等归入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定期更新档案信息,推动干部监督工作精准化、精细化。
健全监督体系,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认真落实《关于规范乡镇和县直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强化组织部门在股级干部职数配备、资格条件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县委巡察期间,要同步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县委组织部要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年度自查等多种方式开展选人用人检查,做到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增强干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整合、甄别筛选、分析研判。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县委组织部通报干部监督方面的信息,实现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各有关单位要畅通信箱、信访、网络、电话和短信“五位一体”的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受理、核查有关干部问题举报。三是严肃干部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在巡视巡察、来信来访、考察考核中发现的干部问题,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对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及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并视情予以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