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发挥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能,自觉接受监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
控告人张某某因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到高唐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经审查,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低保户,并且涉及经济赔偿问题,高唐县检察院“暖阳”检察工作团队承办此案,多次到公安部门调取卷宗材料,向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证人等核实相关证据,最终认定该案属正当防卫,不予支持控告人的监督申请。但是单纯地告知控告人审查结论,达不到案结事了,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才是结案的最佳标准。
为此,高唐县检察院携手该院新聘请的两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一名县政协委员赶赴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侦查人员、网格员、村委会干部等参加听证活动。
听证会上,控告人张某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据状况、调查核实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逐一论述,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均系低保户,控告人儿子因住院治疗花费较大,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高唐县检察院决定对控告人启动国家司法救助。
特邀检察官助理张君燕、梁书磊作为听证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公开听证,现场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向检察官、侦查人员、控告人提问,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解读,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用公开听证形式讲事实、说道理、明法律,让当事人能够全面听取各方面的声音,不仅有利于矛盾化解,还能提升案件处理效果。”与会的县政协委员郭兰兴对检察机关通过听证会形式公开办案给予高度评价。
“检察院这样办理,事情处理得太圆满了,我代表全村村民表示感谢!”该村村支部书记穆守峰说道,同时表示高唐县检察院设身处地考虑双方当事人都是残疾人的情况,上门公开听证,现场办案,也给村干部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近年来,高唐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以群众“看得见”“听得见”的形式,将公开听证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困惑,在司法案件中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和检察机关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
来源:高唐县检察院
编辑:祝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