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重咏(副厅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重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重咏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