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以来,曲靖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高梦燕先后在8个工作岗位上锻炼过,无论是担任公职律师还是检察人员,她都能做到扎根岗位、认真履职,积极进取、踊跃担当。2021年8月,她参加云南省第一届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荣获“业务标兵”荣誉称号;今年3月,她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高梦燕积极参与案件办理,2021年全年共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监督案件65件。案件办理中,她细致分析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问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当事人诉请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情况,她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态度,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在办理一起长达20余年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民事监督案件时,一方当事人否认20年前收到过工程款,提出对方提供的支付凭证中,收款账号并非自己的,并多次信访,法院判决后仍不服判决。
在检察监督环节,高梦燕协同检察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调取当事人开户银行及银行流水情况,并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反馈给当事人,用证据还原客观事实,用法理、情理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
高梦燕团结同事、虚心请教,业务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普遍认可。在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她与团队的其余6名同事共同努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
2021年,该院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特点,团队办理的朱某民间借贷系列虚假诉讼案件提升了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质效,她所在的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