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活动推进会,就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分析问题、部署工作、推动落实。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把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点谋划、高效推进,以“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把“乡村振兴检察行”做深做细做实,切实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坚定的政治自觉融入乡村振兴。准确理解乡村振兴的逻辑内涵,确保工作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科学把握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围绕五大振兴,紧盯治理目标,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创造性开展具有本地特色、小切口、能见效的“小专项”工作,形成声势,打开工作局面。二要坚持以精准的司法办案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围绕平安建设,助力乡村和谐稳定;围绕产业兴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围绕生态宜居,助力乡村绿色发展;围绕治理有效,助力乡村法治建设;围绕民生民利,助力乡村生活富裕;围绕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三要坚持以强力的责任担当推进乡村振兴。强化领导责任,做到部署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融合推进,紧密对接党委工作重点,融合检察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强化考核督导,将“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工作成效纳入业务考评,发挥考评引领作用;强化调研指导,积极帮助基层院和各条线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体推进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与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及时互通信息,点对点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把信息质量关,向社会公开通报、深入宣传工作举措和成效,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知晓度。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毅力,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检察行深化年”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