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一上班,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出现了这样一幕,农民工李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递到了检察官杨玉婕手里。
“你挣钱不容易,花钱做锦旗干什么?”杨玉婕有些责怪。
“检察官,为了这9000元工钱,我跑了好几年,可都没有结果。要不是你们,我心里的疙瘩还是解不开。”李某着急地辩解。
李某是永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中心的“老熟人”。2017年,他受雇于吴某在银川市金凤区一工地砌绿化井,活干完后,吴某拖欠9000元劳务费一直未付。李某多次讨要无果,将吴某诉至法院。2021年4月,永宁县法院判决吴某向李某支付劳务费9000元。判决生效后,经法院查询,吴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
53岁的李某因常年务工,颈椎、腰椎落下疾病,右臂也在打工时受伤导致无法弯曲,看上去比同龄人瘦削且苍老,无法进行重体力劳动。更为艰难的是,他的2名成年子女均为智力四级残疾,无法就业,家中仅靠妻子外出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李某告诉记者,今年3月,他通过小区邻居得知检察院有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于是向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官走访李某所在的小区、村委会,又到法院、民政部门调取相关材料,最终决定救助李某9000元。
4月29日,李某收到司法救助金到账的短信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到永宁县人民检察院12309中心,哽咽着说:“没想到我的小事被检察院当作大事来办。”他多年来因为讨薪不成积下的心结也终于解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