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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违纪】党员活动经费弄虚作假,处分!

发布时间:2022-07-21 14:53:15 作者:admin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吴牙社区青春党支部书记谢凌燕在开展支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使用党员活动经费,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21年11月,谢凌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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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名党员参加活动,为什么中午点了60份快餐?是不是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2021年6月,拱墅区委社区巡察武林组进驻吴牙社区开展巡察,在对社区财务账簿开展核查时,一张2400元的餐饮发票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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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核实,2020年11月30日,谢凌燕在该社区青春支部活动还未实际开展的情况下,虚构支部活动方案、编撰30名党员名单和60份快餐结账单,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具2400元餐饮发票和1200元会务发票,共报销党员活动经费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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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次月20日,谢凌燕所在支部才在该第三方公司安排下前往外桐坞朱德纪念馆开展学习参观活动,活动时间由一天压缩为半天,实际参加人员变为25人,实际花费应低于原开票价格,但谢凌燕以双方事先已约定活动经费3600元为由,未对实际费用再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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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谢凌燕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在开展支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使用党员活动经费的违纪事实终于明晰。2021年11月,长庆街道党工委决定给予谢凌燕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一定要随时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随时装有集体意识和法律纪律观念,避免错误的发生。我将吸取教训、深刻悔过,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以积极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执纪者说

  党员活动经费是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党支部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及慰问和补助特困党员时方可使用的“特殊专项资金”,其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弄虚作假者,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我们要以案为鉴,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党员活动经费的相关规定,维护纪律刚性。

  (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05/t20220531_61936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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